从化 > 政务公开 > 政务信息 > 监管动态-> 详细信息
保健食品、普通食品违规行为的几种新形式
2008-07-31 09:57:27    作者: 肖霭天

 

    近期,从化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,部分经营企业存在几种新形式的违规行为,请市民购买该类产品时注意鉴别。一是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。部分假冒保健食品虽然有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,但其使用的批准文号要么已经过期失效,要么为其他公司所有。二是保健食品扩大保健功能、适宜人群,缩小不适宜人群。如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为抗疲劳,标识为抗疲劳、提高缺氧耐受能力、延缓衰老。三是普通食品模仿克隆知名品牌保健食品的包装。如普通食品“碧之源常润茶”克隆“碧生源常润茶”,并宣传具有润肠通便的保健作用。四是普通食品借产品的功效成分暗示具有保健治疗作用。如《本草纲目》记载××成分具有补气益血、生精补肾等功效。

本站是由广州市从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
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:05079477号